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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借款买车拒不偿还 法院依法拍卖挂车还债

河北法制报讯 (李忠勇 吕江泽)3月22日,井陉县人民法院经过大量工作,成功执结一起买卖协议纠纷案,对以借款方式购买吴某汽车拒不偿还欠款的被执行人于某采取强制执行措施,依法公开拍卖其华菱之星牌带挂汽车一辆,用拍卖款还清债务,维护了胜诉人的合法权益。

2017年4月8日,于某以借款方式购买吴某汽车一辆,车辆价款8万元,约定一年归还。但其逾期未还,吴某多次催要未果,只好将其诉至法院。2020年5月31日,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分期付款协定:2021年8月31日前全部付清欠款。之后,于某仅偿还了3万元,尚欠5万元拒不履行给付义务。为此,吴某向井陉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立案后,该院执行干警依法向被执行人于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信用风险惩戒提示和财产申报表,责令其履行调解书确定的义务,但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指定的期限偿还欠款。经多次传唤,被执行人拒不到庭。经线下查询,被执行人拥有一辆华菱之星牌带挂汽车。2021年10月14日,法院组织执行干警开展集中执行行动,依法将于某的挂车扣押。今年3月14日,该院在京东网上依法将这辆挂车公开成功拍卖。3月22日,执行干警将拍卖获得的4.13万元现金支付给申请执行人吴某抵债,剩余欠款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吴某放弃追要。至此,此案圆满执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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